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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日語知識」高考考日語考場怎么安排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將被拒絕入場,并不退還考費或改期安排考試:
    抵達考點與網上報名所選考點不一致;
    未攜帶準考證或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所攜身份證件的有效性未通過核驗;
    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所持準考證顯示信息不符;
    準考證相片、身份證件相片與本人明顯不符;
    未按準考證規定時間到達考場;
    不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擾亂考場秩序。
    2、網上報名過程中重要時限
    網上支付時限:考生須在預定座位后 24 小時內填寫報名表,并在 72 小時內完成網上付費,在報名截止日期前2天報名的考生須在24小時之內完成支付,否則系統將自動取消考生已預定的座位;考生在上述期限內也可隨時自行取消預定的座位。
    釋放考位時間:報名網開通期間,每天下午14時自動釋放被考生放棄或被取消的名額。
    3、考試
    3.1、到達考場時間和攜帶物品的規定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具體時間,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抵達考場。考生須按本須知“身份證件規定”的要求攜帶身份證件、準考證、鉛筆、橡皮。禁止考生攜帶手機等任何電子器件,如發現按為違規處理。考試開始前及考試期間將對每個考生身份證件進行核驗。考場桌面上禁止擺放除鉛筆、橡皮、準考證、身份證件之外的任何物品(紙張、印刷品、食品飲料等)。
    3.2、考生違規行為
    在考試日或考試后,下列行為是違規行為:
    不服從考場監考人員管理。
    在考場采取任何方式對試題及試題答案進行錄音、錄像、復制、記錄并向考場外傳送。
    在考場接收他人或向他人提供答題幫助。
    在考場使用非考試許可的各種答題輔助材料和器件。
    在考場攜帶有字符的紙條或在身體部位寫有字符。
    變造、偽造身份證件替他人考試。
    任何擾亂、妨礙考試正常秩序的行為。
    在考試后以任何方式和途徑向他人透露部分或全部考試題或試題概要。
    3.3、違規行為的處罰
    對于發生上述違規行為的考生,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和中國教育部考試中心有權采取下列一種或多種處罰措施:
    勒令離開考場。
    扣留考試成績,進一步調查。
    取消本次和以往考試全部成績;并在相關政府機構、企業、學校、團體查詢時告知。
    禁止參加日本語能力測試。
    對于受上述處罰的考生,不退還考費或改期安排考試,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3.4、答題數據異常情況的處理
    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在閱卷時,如發現:
    答題數據異常并判定有違規行為的,將不出具成績,不退還考費;
    答題數據異常,無法出具成績的將不報告成績,退還考費。
    3.5、違規行為的舉報
    知悉或發現上述違規行為的人士,有義務向中國教育部考試中心舉報,舉報者個人信息將予以保密。舉報電話010-82345676,電子郵件jlpt@mail.neea.edu.cn。
    4、關于成績報告單
    日本語能力測試成績單和證書約在考試后三個月到達考點并在網上報名個人賬戶內顯示。本網站屆時將發布成績到達和各考點成績領取時間安排通知。考生可登錄個人賬戶瀏覽本人成績并聯絡考點領取成績單和證書。


    用日語高考對警校專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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